廿一歲國道實習警王黃冠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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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時遭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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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列隊送他最後一程。 記者許政榆/翻攝 分享 facebook 廿一歲國道實習警員王黃冠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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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協助處理車輛故障勤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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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車輛追撞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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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救治仍回天乏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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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昨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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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器官移植。王黃父母悲痛呼籲,希望冠鈞的犧牲,能加速國道警察危險津貼通過。來自屏東長治的王黃冠鈞,為警專卅五期畢業實務訓練生,個性樂觀開朗,從小和家人感情十分融洽,父親同樣為警職,過去曾任特勤小組,負責專案攻堅,目前擔任保五總隊小隊長;親友說,冠鈞從小視父親為偶像,決定跟隨父親腳步從警。 王黃冠鈞(中)追隨父親從警,一家人感情融洽。 圖/家屬提供 分享 facebook 王黃冠鈞父親表示,自己是警察,對執行勤務不怕,但最怕孩子發生這種事,希望冠鈞的生命可以延伸到其他人身上;母親希望政府正視警察人員保障,加速國道警危險津貼過關,至少讓冠鈞的犧牲有歷史定位,給仍在第一線執勤的學長學姐一些撫慰,讓國道警永遠記得這是冠鈞犧牲換來的。上月廿日,王黃冠鈞甫分發至國道警察大隊楊梅分隊服務,到職才一個多月就發生嚴重事故。本月廿三日凌晨執行車輛故障排除勤務時,遭後方休旅車高速追撞,經過五日治療病情遲未好轉,廿六日晚間醫生宣判腦死,昨家屬忍痛決定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隨即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林口長庚副院長黃璟隆表示,廿三日冠鈞從其他醫院轉往長庚時,經院方持續救治,因器官受損、腦嚴重受傷,病情難以好轉,感謝冠鈞父母把大愛留給人間,捐出二枚眼角膜、心臟、肝臟、二枚腎臟、血管,將有六個家庭受惠,冠鈞所有醫療費用由長庚負擔。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廖志偉表示,王黃冠鈞英勇執勤,感佩家屬發揮大愛,撫卹部分比照員警因公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