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為陳沂、右為羅志祥。 圖/擷自臉書、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藝人羅志祥不滿女主持人陳沂指「肉體斂財」、像「賣淫小模」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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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陳沂認為自己僅針對羅志祥「三拍五抱」唱片行銷手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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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惡意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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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損及羅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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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判陳沂需給付30萬並登聯合等4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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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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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五抱」事件屬可受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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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雖言論聳動、刻薄、尖銳,但目的不外乎是喚起一般民眾注意此議題,是善意發表言論,但「賣淫小模」的用語流於恣意謾罵、侮辱,屬對羅人身攻擊,有損害羅的名譽,必須賠償。 陳沂表示,心情很不好,跟律師討論後決定上訴到底,「誓死捍衛言論自由」。羅志祥去年11月間推出新專輯「真人秀?」,透露將恢復過往「傳統」,歌迷買專輯將可「3張合照、5張抱抱」,被陳沂在臉書上痛批「根本就是肉體斂財,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陳沂辯稱,因許多喜愛羅志祥的粉絲是國高中小女生,「三拍五抱」行銷手法會讓粉絲為此跟父母請求更多零用錢,也會為了偶像而半夜排隊,造成社會問題。羅身為公眾人物,應受大眾檢視與監督,自己僅是善意評論、拋出議題讓大眾討論,並未侵害對方名譽權。羅志祥稍晚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很感謝法院還給他該被尊重的人格,更開心他一直希望遏止網路霸凌,終獲得正義。他表示,在網路霸凌甚囂塵上的時代,希望此個案可以喚起各界對於言論表達的正視,讓言論回歸理性,而不是作為傷人的工具。賠償的部分,羅志祥與經紀公司將全數捐給流浪動物之家。今日星話題→「太腰瘦!周子瑜泳裝照首曝光」,想看更多請戳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