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羅志祥肉體斂財 陳沂判賠30萬

左為陳沂、右為羅志祥。 圖/擷自臉書、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藝人羅志祥不滿女主持人陳沂指「肉體斂財」、像「賣淫小模」等語,

台中網頁設計

,提告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陳沂認為自己僅針對羅志祥「三拍五抱」唱片行銷手法評論,

台中行銷達人

,並非惡意侮辱,

網頁設計

,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損及羅的名譽,

關鍵字如何操作

,昨天判陳沂需給付30萬並登聯合等4報道歉,

社群行銷達人

,可上訴。法院認為,

主機代管

,「三拍五抱」事件屬可受公評之事,

排名優化

,陳沂雖言論聳動、刻薄、尖銳,但目的不外乎是喚起一般民眾注意此議題,是善意發表言論,但「賣淫小模」的用語流於恣意謾罵、侮辱,屬對羅人身攻擊,有損害羅的名譽,必須賠償。 陳沂表示,心情很不好,跟律師討論後決定上訴到底,「誓死捍衛言論自由」。羅志祥去年11月間推出新專輯「真人秀?」,透露將恢復過往「傳統」,歌迷買專輯將可「3張合照、5張抱抱」,被陳沂在臉書上痛批「根本就是肉體斂財,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陳沂辯稱,因許多喜愛羅志祥的粉絲是國高中小女生,「三拍五抱」行銷手法會讓粉絲為此跟父母請求更多零用錢,也會為了偶像而半夜排隊,造成社會問題。羅身為公眾人物,應受大眾檢視與監督,自己僅是善意評論、拋出議題讓大眾討論,並未侵害對方名譽權。羅志祥稍晚透過經紀公司回應,很感謝法院還給他該被尊重的人格,更開心他一直希望遏止網路霸凌,終獲得正義。他表示,在網路霸凌甚囂塵上的時代,希望此個案可以喚起各界對於言論表達的正視,讓言論回歸理性,而不是作為傷人的工具。賠償的部分,羅志祥與經紀公司將全數捐給流浪動物之家。今日星話題→「太腰瘦!周子瑜泳裝照首曝光」,想看更多請戳這!,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網路公司
專業網頁設計
台中網頁設計
台中操作排名
關鍵字優化
自然排序
網路行銷
專營FB粉絲團
排名系統
漸進式排名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達人
排名優化
台中行銷達人
系統建置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虛擬主機租賃
便宜網站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客製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