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偵查佐負責司法文書及治安人口查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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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文量大且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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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超過管考期限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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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偽刻小隊長、偵查隊長、分局長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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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一人分局」處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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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昨天依偽造文書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要向國庫支付10萬元。
他讓不知情的分局發文室職員歸檔,因稽查人員發現有異,抽查時,在辦公室抽屜內查到多枚長官印章。
判決書指出,99年至101年間歷經兩任分局長,他擔心公文處理逾期,竟到刻印店偽刻小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長、副分局長、分局長等人職名章,並擅自拿取隊長放在辦公桌上「續辦管制」、「代為決行」文字戳章,再模仿長官字跡書寫如擬、可、閱、發等,交給不知情的發文室職員歸檔,以停止偵辦期限。
前年10月間,分局稽查人員察覺有異,在辦公室抽屜內發現多枚偽造的職名章,清查公文發現,偽造小隊長印文有364枚、隊長印文有381枚。該名偵查佐無辭狡賴,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分局長表示,偵查佐現已轉調制服,他因公文累積太多,一時心急,害怕被處分,才動念刻長官職名章方式消化公文。分局尊重司法判決,日後會加強內部公文審核,不讓類似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