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小王」破壞婚姻 叫他「表弟」罰3萬

簡姓男子與吳姓前妻2年前簽字離婚,

關鍵字廣告

,簡男質疑黃姓員工是「小王」,

台中操作排名

,離婚半個月後在臉書張貼黃男的照片指是「表弟」,

網路行銷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表」是「婊」的諧音字,

漸進式排名

,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天,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得易科罰金,

網路行銷顧問

,以1000元折抵1日,

關鍵字優化

,簡男必須付出3萬元代價。
簡姓男子與吳姓前妻於前年8月底離婚,他質疑前妻與黃姓員工,在離婚前搞曖昧,導致他婚姻破局。半個月後,在個人臉書上公布黃男的照片,圖說卻寫「表弟」,並接續上傳吳姓前妻的照片,標註「花錢就睡的女主角」等文字,圖文均設定「公開」狀態。
原本他的前妻與黃姓男子一起提告妨害名譽,後來他與前妻和解撤告,但黃男認為清白受損,堅持告到底。
法官指出,「表弟」一詞確實使他人聯想不正常男女曖昧關係或肉體外遇關係,足以產生負面評價的效果,又簡男自承「表弟」指介入家庭,如將「表」解釋成女字旁的「婊」,就有「與我共用一個前妻」的意思。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關鍵字如何操作
台中行銷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優化
台中網路公司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SEO達人
網路行銷
網路代銷公司
產品代銷
系統建置
網路行銷顧問
漸進式排名
客製化網頁
排名系統
粉絲團經營
社群行銷達人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行銷達人
主機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