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陳姓計程車司機,
班服
,被控先假好心不收車費,
屏東清潔
,讓大陸籍女子瑤瑤相信他是「大好人」。隔天他假藉湊巧再度搭載瑤瑤,
花蓮七星潭
,以下過藥的優酪乳迷昏性侵瑤瑤,
寵物外出包
,事後又兩度以「告訴丈夫」要脅性侵瑤瑤得逞。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
攝影活動
,判他10年半,
造霧器
,另涉犯強制罪部分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
絕緣漆
,全案確定。
2001年8月某日晚間,陳搭載到要返家的瑤瑤,他藉詞「看她順眼不收費」,博得瑤瑤好感。
隔天,他假藉湊巧再度載到瑤瑤,拿事先放有不明藥物的優酪乳請客,將被他迷昏的瑤瑤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瑤瑤醒後,大罵他「變態」,他威脅「如果妳不聽我的話,我就告訴妳老公,妳就必須回大陸。」
事後,他兩度以「告訴丈夫」為要脅,性侵瑤瑤得逞。因瑤瑤不願再見面,他連續三周在瑤瑤家門前徘徊、按門鈴、打電話,並傳簡訊表示要「毀損一切」。瑤瑤打電話向丈夫哭訴,由丈夫報警逮人,全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
陳姓運將辯稱和瑤瑤是男女朋友,雙方你情我願,因遭瑤瑤騙錢、騙感情,不甘損失才加以威脅。
法院傳瑤瑤和丈夫到庭,瑤瑤指證歷歷,當庭崩潰哭泣,法官依兩人簡訊內容,及陳的測謊未過,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