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酒醉搭計程車說不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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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機載到派出所;員警見王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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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消防局派救護車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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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卻突然發酒瘋腳踹救護車並毀損急救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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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妨害公務及毀損。王還沒送離派出所又被上銬逮捕抓回。
王姓男子(42歲)前天晚間和友人聚餐後搭計程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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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不清楚住家地址;計程車司機不知開去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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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載到大同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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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他暫時安置在派出所內。
因王姓男子一直酒醉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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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再通報台北市消防局派員送醫。消防人員抵達,1人檢查王男的身體及意識狀況,另1人則將擔架卸下準備接應。
這時王姓男子突然站起來,先關上救護車後門,隨後抓狂似的踹了救護車好幾腳;救護員上前阻止,王不理會又動手破壞一旁的氧氣呼吸用具。
救護員無法阻止又求助警方,員警立即將王壓制。救護員回報消防局後決定控告王姓男子妨害公務及毀損罪,警方將王上銬,偵詢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