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女子為償還8000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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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電信公司申請10支易付卡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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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3000元代價賣給黃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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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詐騙集團利用詐得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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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被依幫助詐欺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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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後因黃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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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給電信公司客服要求掛失、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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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上沒有幫助詐欺犯意,她藉此遏止詐騙行為猖獗,應予以「正面肯定」,判她無罪。何前年8月曾販賣農會、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成員,遭判3月徒刑;她事隔一個月,因積欠老闆8000元債務無力償還,竟向電信公司申辦10支易付卡門號,再以3000元價碼賣給黃姓男子。未料,黃將門號交給同為詐騙集團的成員,藉此詐得他人的郵局帳戶,最後以解除分期付款設定手法,騙走被害人近6萬元。何坦承將門號交給黃,但否認幫助詐欺犯行,辯稱她積欠地下錢莊債務,是老闆替她償還的,她陸續清償,仍欠老闆8000元,當時黃告知只要提供10支門號,就可以抵掉3000元,何同意後也叮囑黃「不能將易付卡交給詐騙集團」。何說,黃前年10月2日用網路傳訊息給她,表示朋友因當詐騙車手被抓,要她趕緊辦理停話,她也立即打電話給客服人員,要求辦停話。法官當庭勘驗何和電信客服的電話錄音檔案,認為何辦理掛失門號,又進一步想直接退卡,但客服人員告知,「易付卡不能辦退,直接等門號過期就好」。法官認定,何確實想停止門號全部功能,使他人無法繼續使用門號,且何早在10月2日撥電話要求停話,詐騙集團則在10月14日得手,何早在詐騙集團下手前,盡可能辦理掛失程序,認定何沒有幫助詐欺之故意。何姓女子賣門號被詐騙集團利用,以解除賣場分期付款手法騙得6萬元,她嘗試退卡獲法官正面肯定獲判無罪。圖為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