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翁姓女子去年7月23日晚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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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行經桃園市長壽路與振興路交岔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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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綠燈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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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黃姓男子步行經路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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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穿越斑馬線,
霧眉無過渡期
,翁女閃避不及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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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均倒地送醫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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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在2天後不治,翁女也因頭部重創,4天後顱內出血引發中樞神經衰竭死亡。翁女過世後,翁父認為行人闖紅穿越斑馬線造成女兒死亡,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3名子女求償500餘萬元。 法院審理時,死者家屬獲悉翁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趕忙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但因超過期限被駁回,案件進行中,家屬未出庭,也未提出答辯狀主張權益。法官傳目擊證人作證,李姓騎士表示,當時和翁女在路口停等紅燈,見號誌燈轉綠就前行,突然見到有一名行人闖紅燈跑進行人穿越道,他緊急閃避、差點撞上,旁邊女騎士來不及閃避撞上。法官根據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黃姓男子行經人行穿越道闖紅燈是肇事主因,翁女綠燈前進,無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但翁女騎車前行,也有注意上的疏忽,雙方責任對半開,判黃的子女在遺產範圍內要賠償翁女父親229萬餘元。桃園市黃姓男子步行「闖紅燈」,機車女騎士撞上,2人雙亡,法院判黃的子女賠償翁父229萬餘元。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