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前天開會審查地院庭長廿八人、高院庭長六人是否續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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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審判立法院長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張瑜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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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表決被判定為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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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免兼庭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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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專任法官。
張瑜鳳不適任庭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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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與她同法院的法官評比她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上級審(即高院)法官評她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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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院庭長任期調任辦法」不連任規定。十一名與會委員投票表決,以七比四決議她免兼庭長。
張瑜鳳昨天得知後有些錯愕,很想知道為什麼?她表示尊重司法院的決定,會繼續做好審判工作。她今天排休假,對同事說想要冷靜一下想一想。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審查會有外部委員及人審會選出的法官代表,獨立性很高;庭長只是兼職,免兼庭長不影響法官本職,張瑜鳳的審判獨立仍受保障。
「庭長」由法官兼任,除了在合議案件擔任審判長,還有監督該庭事務、審閱候補法官的判決及該庭法官獎懲擬議等職權,不少法官對擔任庭長有興趣,認為是個「官職」。早年一、二審庭長可以久任,被稱為萬年庭長,現在則三年一期,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前,由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開會審查可否續任。
審查委員除了司法院正副秘書長,一、二、三審法官代表、法院院長外,還有學者、律師、檢察官等外部代表。前天會中有委員質疑參與評比法官人數不夠多,一、二審法官評比數據作為續任與否要很小心;但法官代表說明,法官都知道勾選不適任對當事人影響很大,除非有十足把握或認識,否則不敢亂投票。最後投票決議張瑜鳳免兼庭長。
張瑜鳳為司法官訓練所第卅四期結業,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因與陳靜茹、梁夢迪合議審判王金平確認黨籍存在案而受到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