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李先生來電:我上月騎機車到草悟道附近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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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多小時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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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到停車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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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費員都將停車單釘在機車後方把手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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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式其實很容易淋濕或不見;前幾天我回家收到停車費補繳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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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20元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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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再加上50元工本費;我根本沒看到停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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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要繳費,現在竟一次要繳70元,很不合理,政府又在搶錢了。
台中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長張應當答覆:李先生停車在機車收費路段,如沒看到停車繳費單,應自己上網或到超商電腦查詢是否要繳費,依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民眾沒繳停車費,停管處將寄掛號信催繳,包括郵資與人工處理、電話查問監理單位車主資料的通信費,車主要再加50元工本費,目前正研究修改自治條例,考慮先寄平信通知車主繳停車費,逾期沒繳再寄限時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