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建設頻爆程序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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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發起連署要求建立公開審議機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動輒數百億且影響往後數十年發展的軌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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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北宜高鐵、高鐵南延屏東、桃園鐵路地下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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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過程爆發違反程序正義的爭議。交通部審查委員淡大教授張勝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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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只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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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堅辭委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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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號召相關產業推動交通建設審查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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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反以少數委員凌駕政府不正常予以駁斥,蔡總統則強調決策係以國家角度等語,孰是孰非,令人困惑。為化解政府恣意的疑慮,交通部應提出政策衝擊影響評估及計畫確定裁決聽證的事證。政策衝擊影響評估,為理性決策選擇的基礎,是對規畫目的及問題爭點提出各種可能措施,分析評估實施結果對社會、產業及政府影響的效益與成本,而公聽會就是衝擊影響評估的重要工具。因軌道建設規畫係針對未來事物的預測,而公務員可能存在盲點,容易站在本位主義立場,忽視其他客觀的資訊,造成恣意武斷。 再者,軌道規畫方案往往仁智互見,故方案架構及內容難免具有可爭辯性,故須就政策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對產業的衝擊等進行論證,而質疑是發現真實的手段,歧見是發現盲點的機會,然系爭各軌道建設方案的政策衝擊影響評估有無執行?是否已舉行公聽會?均未據說明,國人如何相信各種觀點已得到充分考慮,而實現了優化選擇呢?軌道規畫方案如涉及土地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設置,將影響地方的開發與發展時,基於法治國原則,在確定計畫的決定之前,尚須踐行公開聽證程序,以符合權利保障的精神。亦即,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六四條規定: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交通部如未舉行裁決聽證,如何使國人信服其確定後的計畫為適當?民主社會強調程序的優先性及溝通理性,程序上的疏失與不義,不僅是釀成爭端的原因,其嚴重者甚至將造成民主的障礙。軌道建設審查須兼備意見聽取、利益調和及權利保障,交通部應適時提出前揭程序的事證,以化解恣意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