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警截肢 她判賠千萬

新北市警蘆洲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昭宏遭酒駕女子陳以恩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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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腿截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曾酒駕遭吊照的女子陳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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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七月酒駕撞傷正在執勤的新北市警員陳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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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陳右小腿截肢。陳女除被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刑三年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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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昨天再判她與借她汽車的母親要賠償一一○七萬餘元。新北地院開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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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宏數度哽咽稱:「一生前途都斷送」,

法院更生諮詢

,無法再執行外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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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仰賴妻子扛起家庭、生活重任,往後醫療花費更是一筆沉重負擔。 卅四歲的陳以恩,四年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緩起訴一年;前年七月十六日,她酒後無照駕駛母親的汽車從台北返回桃園住處途中,經過台六十五線五股端終點處,撞上示意她減速的陳昭宏。陳被推撞到警車停放處,遭到兩車夾擊,雙腿粉碎性骨折,倒地哀號。陳女酒測值零點八七,被移送法辦;陳昭宏經緊急送醫,多次手術後,除右小腿截肢,左膝、左踝因骨折及肌鍵斷裂,嚴重影響運動及負重能力,醫院診斷認為未來完全痊癒的可能性極低。新北地院考量陳女早有酒駕紀錄並吊銷駕照,卻仍再犯,不僅藐視法律,也漠視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又沒有與當事人和解,判她三年兩個月。民事部分,陳求償一八九五萬餘元,陳女稱離婚無業又扶養兩小孩又無業,實在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的賠償金。但法官認為,陳女無照酒駕而肇事必須負責,母親借車給她也有過失,扣除陳已領的一二七萬強制險,陳女及母親須共同負擔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看護費、義肢等費用合計一一○七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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