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退休的楊姓男子13年前和女友同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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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友讀國小的大女兒看成人片後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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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強迫小女兒填寫自製的色情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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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警察要採精液為由性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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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將蹂躪2人過程偷拍成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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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拿出向小女兒炫耀稱「你那時候好陶醉」,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16年2個月。檢方調查,67歲楊男2006年起和女友交往,先把對方當年國小三、四年級的大女兒抱到腿上逼看成人片,上下其手猥褻後脫光她衣服性侵,後來小女兒國一時被楊強拉進房間,不顧她大喊「不要」硬上得逞,過程還用手機偷錄成影片。 楊食髓知味,還自製色情問卷列出「第一次被摸的感覺」、「生殖器放入生殖器的感覺」等問題,逼迫小女兒填寫,又拿成人書籍要她後二度性侵;姊妹兩考量家中經濟困頓,又懼怕楊發脾氣,隱忍多年成年後才向警方報案。審理時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姐妹的指控不知怎麼來的;大女兒證稱,當年被性侵時很痛,但不知道他在幹嘛,所以沒有拒絕或反抗,事後楊還交代她「不要告訴別人,裝沒事的樣子就好。」小女兒則說,有次晚回家楊問她有無和人發生關係,自己否認就被鎖進房間,楊自稱警察要採驗精液殘留,就拿紗布碰她下體並硬上,後來又拿性侵她和姊姊的影片炫耀,稱「影片我都錄好還沒上傳」、「你那時候好陶醉,你那時也不懂,只是自然反應」等語,自己也有錄音存證。法院認為,姊妹倆在偵查、審理供詞都具體詳述,無刻意誇大或矛盾,應可採信,且警方也在楊的電腦內查獲有姊姊全裸躺在床上的照片,另有妹妹提出的錄音檔中佐證。法院審理後依1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2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處4年、8年6個月,8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2月。楊男性侵未成年姐妹花,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16年2個月。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