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昨查獲陳姓男子從深圳超帶二萬元人民幣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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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點後全部沒入。 圖/台北關提供 分享 facebook 在大陸深圳工作的陳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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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搭機返抵桃園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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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海關查獲攜帶四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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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帶二萬元部分全部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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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洗錢防制法廿八日修訂生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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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被查獲超帶現鈔遭沒入案。陳姓男子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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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是公司給的遣散費,不清楚超過二萬元人民幣部分要被沒入。現行法令規定,每人可攜帶新台幣十萬元,人民幣二萬元,外幣等值一萬美元的現鈔。相關人員表示,陳如果在通關前,先到銀行匯兌櫃台,把超出二萬元人民幣限額部分,兌換成新台幣或美金,兌換後的金額如果沒有超過新台幣十萬元或外幣等值一萬美元的限額,就可以合法攜帶入境,不會有損失。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陳姓男子在深圳一家電子工廠工作,昨天中午搭機抵達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入境。由於剛上路的新洗錢防制法要求海關加強抽查比例,陳姓男子被海關抽檢,在行李箱中發現兩個信封套,打開全都是人民幣百元券共四萬元。海關指出,人民幣現鈔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每位旅客限制攜帶二萬元,超過二萬元部分依新的洗錢防制法全部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