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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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沒有主要政黨足以代表左派的路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民進黨成功通過勞基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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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勞團抗爭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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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進黨自認才是主流民意。環顧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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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工議題上各有左右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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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勞團拿民進黨沒辦法」印象確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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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右派路線,已經難以動搖。若以光譜來分,則通過的民進黨版,顯然在光譜的最右端,不但是跟進馬政府二○一五年草案,連馬政府所堅持的「輪班十一小時」、「補休應比照加班費加成計算」,都放寬了。另外,民進黨版的一大漏洞,對比馬政府版的「補休應於六個月內完成,逾期應發給加班費」,民進黨卻沒定期限,換句話說雇主等個二、五年或退休前再補休,也是合法,等於強迫勞工無息「借休」給雇主。比民進黨版稍左的,是時代力量版,納入「勞工拒絕權」,並在例外條款訂定上,增加「立法院同意」。但如同許多人疑惑的,勞工本就有拒絕權,不知有何實質意義?但加班工資時力主張「做一給四」,這是比民進黨稍偏左部分。在時力版左邊,是馬政府二○一五年草案,差別在「補休比照加班費加成」、「輪班間隔明定十一小時」;然後再更左邊是國民黨團修法版本,包括「堅持七休一」、「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等。左與右,難謂誰好誰壞。筆者想以「正當冰」所舉例子為例,大意是,原本勞基法,必須旺季多請工讀生,修法後,則只要在旺季讓正職員工加班,淡季給予補休即可。一來一往,每月人事成本差廿萬,未來「慣老闆」對手省下人事費後削價競爭,「好老闆」根本無法生存。假設以上例子是真的,那麼以右派來說,有另一種觀點:勞基法若強迫僱主在旺季請人,在淡季閒置,一來一往,就增加了廿萬人事成本;對於利潤沒有達到廿萬的業者來說,等於強迫他退出市場,減少就業機會。誰對、誰錯?差別就在,到底現在台灣業者,是沒有多餘利潤來負擔額外人事成本,還是賺飽飽卻不願分給員工?或者兩者比例為何?無論如何,可確定的是,民進黨確實堪稱為資進黨了。詭異的是,對左派、勞團來說,要支持版本跟民進黨大同小異的時代力量嗎,還是長期不信任的國民黨呢?沒有主要政黨足以代表左派的路線,這才是台灣代議政治失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