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老婦人購屋登記在兒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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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打算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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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擔心篤信佛教的母親會捐出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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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與姑姑虛偽設定抵押債權一千萬元後辦理過戶;後來姑姑竟「假戲真做」要姪子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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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聲請拍賣房子。經張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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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判決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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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銷抵押權。
新北市張姓老婦在土城區購置一棟房子,登記丈夫名下,丈夫過世後,由許姓兒子繼承;二○○二年四月,張婦突然要兒子將房子轉移登記到她名下。
許與姊姊均曾聽母親說過好幾次「你們不孝順,就把房子捐出去做講堂」,他擔心母親真的要平白送房子給人,眾親戚幫忙出主意,提議可以虛偽設定抵押債權一千萬元給尚未成家的姑姑,房產便不能隨意處置。
許依計設定,廿天後將房子過戶給母親,這幾年一直相安無事;但後來許的姑姑準備結婚,竟向張婦稱姪子欠她一千萬元,有設定抵押為證,聲請拍賣房子。
張婦提告聲請塗銷房子抵押權,她兒子不敢相信當初承諾「絕無問題」的姑姑會做出這種事,便向法院承認合謀虛偽設定經過;但許的姑姑卻堅稱大哥往生前,欠她一千萬元未還。
法院調查,許父死後也留下為數不少的遺產;但許的姑姑在哥哥(即許父)繼承遺產及過世時,都未要求返還債務,也未提出哥哥向她借錢的證據。
法院傳喚許家親友作證,都說是許為防止母親捐房子而虛偽設定抵押,判決此債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