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商人愛好性愛聯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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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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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拍照、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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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公司田姓女員工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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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妻控告周與田女妨害家庭;偵訊時周承認參加性愛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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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象不是跟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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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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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不起訴。
新北市50多歲周姓商人自2006年付費加入網路性愛聯誼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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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論壇定期舉辦活動,參加會員可在現場性交,並開放拍照錄影;周樂此不疲,遊說妻子一起前往,後來再帶田姓女員工加入。
5年前周開始將自己拍攝的性事照片、影片上傳到論壇,分享給其他會員;周還找妻子一起觀看「作品」,其中包括妻子與其他男性做愛做的事照片,認為妻子也樂在其中。
周在前年6月用信用卡上網刷卡繳納論壇會費時出問題,周妻還拿自己的信用卡幫他刷,一直付到今年7月,共刷卡17次,周將會員帳號、密碼告知妻子,讓她隨時可進入看會員性愛過程。
但周妻在今年8月突對丈夫與田姓女員工提告,指兩人有染,但沒有證據可證明田女與何人發生關係。
周在偵訊時提出妻子信用卡帳單與妻子參加活動的照片,表示妻子從一開始就知道並一起去玩,不知道為什麼要提告;田女則稱她有跟很多人發生性行為,但並沒有跟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