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雲端科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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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匯流成為全球趨勢,
產品代銷
,資訊、電信、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等部門,
客製化網站
,從傳統的「獨自經營」逐漸轉向當前的「跨界經營」,
社群行銷達人
,使得NCC必須在基礎設施、營運管理與內容應用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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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新管制架構,數位匯流大法就是其中產物。然而,這部劃時代的重大法典,在各個利益相關團體遊說下,始終徘徊在十字路口,毫無進展,未來該怎麼走?有很多想像空間。
立法是政治藝術,而非立法技術,基此,主政者必須以簡單易懂方式向立委說明,何以需要制訂這個法?重點內容為何?對於選民有影響?NCC或許可以製作化繁為簡的「懶人包」,在短短五分鐘內,讓立委諸公了解為什麼非要制訂這部曠世法典不可?
然而,根據筆者多次參加類似座談會的經驗,很多政府官員,一開口就是深澀難懂的「技術英語」,報告內容又索然無味、邏輯不清,難怪有高達八成的民眾,完全不知道什麼是數位匯流?更遑論立法諸公?
立法途徑不外有兩種:一是採取「一步到位」方式,希望能夠畢其功於一役,制訂出一部無所不包的完美法典,數位匯流大法就是採取這種模式;另一則是採取「先求有,再求好」的漸進立法方式,先求重點突破,然後再根據執行後的問題進行修補。
在藍綠壁壘分明的國會中,選後者最穩妥,證所稅或大戶條款的教訓,還不夠清楚嗎?
NCC主導的數位匯流大法公開徵求意見書,其實是融合了許多來自四大產業部門的產業發展之利益保護與技術發展的專業管理,很少看到大眾的權益到底如何確保?
誠懇建議,將數位匯流大法視為數位消費者權益保障立法,這才是人民誠摯盼望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