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以為酒後騎加裝引擎的三輪車不算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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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騎乘上路;他途中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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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察看後加速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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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速過快翻車被逮。他肇事逃逸、酒後駕車、過失傷害「三罪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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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北地院各判刑一年、三月及拘役四十天。
法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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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歲蘇姓男子騎乘的三輪車以汽油引擎為動力,屬動力交通工具,酒後騎乘或肇事逃逸,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論處,刑責相當於騎乘機車。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騎有動力卻未領牌照的拼裝三輪車並酒駕,不僅違規也違法,警方將加強取締。
法院調查,蘇姓男子從事資源回收業,以加裝引擎的拼裝三輪車載貨;今年六月廿四日下午,他在新北市三重區三民街一家小吃店喝酒後,騎著他的三輪車到三重區中華路載一名友人續攤。不料,途中追撞前方步行的張姓男子,受傷倒地。
蘇姓男子下車假意察看張的傷勢,表示會處理後續賠償問題,隨即佯稱要移車等警察處理,趁機加足馬力逃逸;他車速過快,騎了約五十公尺後就失控翻車受傷,被趕抵的員警逮捕。
他見張姓男子只是小擦傷,認為可溝通處理,發現員警要酒測,嚇得問「酒後騎三輪車也算酒駕嗎」?並稱只是一時緊張離開,沒有肇逃犯意;警方當場酒測;他酒測值零點三一毫克,被依肇事遺棄、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及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