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3月1日上路,
,罰鍰上限由6萬元提高到9萬元,
,民眾於5年內有2次以上酒駕行為、行經設有告示執行酒測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拒絕接受酒測,
,將直接處罰新臺幣9萬元外,
,還要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執照;警政署統計首日全國取締酒駕違規305件,
,其中年內2次以上酒駕違規累犯53件、拒絕酒測18件、移送法辦124件。,
回應已關閉。